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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件回放

法院审理
该案涉及信息网络传播权侵权行为的界定,专业性较强。为充分发挥院庭长示范引领作用,副院长吕成亲自担任本案审判长,在全面审查本案侵权事实的基础上,为保障双方诉辩权利,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。同时,为有效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,考虑到被告现住所地在福建,合议庭决定采用互联网方式开庭,原告在福建远程参加了庭审。庭审中,原、被告双方围绕涉案作品权属、侵权行为是否存在以及侵权赔偿数额等进行了充分的辩论、举证质证,后在合议庭的主持下,审判长和主审法官对该案进行了充分的释法说理,双方当庭达成调解协议,原告主动申请撤回起诉,法院依法予以准许。

法官提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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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官说法
▌来源/作者:民事审判一庭/更尕求占©玉树州中级人民法院